更新时间:2022.02.18
刑事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
如果该刑事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立案后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不可以撤诉的,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但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1、刑事案件立案后出现新罪进行调查可以再次立案。 2、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
已立案的刑事案件的撤案方式为: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即可;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可以撤案。除非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公诉案件属于国家行为,报案人无权撤销,公安机关在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