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 3、进行审理并依据审理的内容进行宣判。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如下: 1、提交书面申请; 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裁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
(一)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二)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立案受理。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仲裁庭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多延长十五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如下: (1)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现实行“以案定补”政策,从30元--500元不等。按案件繁简程度定补贴。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下列争议:单位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有关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有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是: 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
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依法起诉,如果劳动仲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维持原仲裁决定;如果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改判。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