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6、主合同无效的;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 2、合同无效、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
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出质人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质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
以下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等。
合同债权质押的有效条件: 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 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在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对等义务而享有的债权不宜成为质押的标的。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质押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 3、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 此外,动产质押合同的有效性还需要一个特殊的要求,即质押物的交付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但书面形式的要求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只具有证据效力。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质权人可以依据质押合同占有质押物,在无人清偿债务时,可以就质押物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从而保护自己的债权利益。
质押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