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认定非法滥伐林木罪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院对滥伐林木罪既遂会这样裁判: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人被认定为滥伐林木罪既遂,且数量较大的,对其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
滥伐林木罪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侵犯的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集体、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采伐林木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是侵犯管理制度; 2、砍伐的树木不同,盗伐林木罪往往砍伐的是珍贵树木,滥伐林木罪一般砍伐普通树木;
滥伐林木罪的共犯,如果是主犯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从犯,在前述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了滥伐林木罪应当这样判刑:对于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