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一般应在三十日内进行申请;如果单位不去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去申请的时间是一年之内。而社保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若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只要十五日。
劳动者受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必须先经过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嘉兴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嘉兴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嘉兴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鉴定需要60天,最长可以9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期限没有具体的限制。通常如果职工遭遇了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是应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后六十天以内会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及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伤残的,单位在三十日内能去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报工伤的,劳动者能在一年内去依法提出申请;而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能够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