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对于约定保证期间的规定: 1、保证期间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由保证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连带保证的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间之日起6个月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
房屋保修期是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是发包人故意拖延验收的,那么是按照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之日起为竣工工期,保修期就从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那一天开始计算。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应该从保证人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通过查阅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的裁判宗旨可知,反担保保证的对象不是主债权,而是主债权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依法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是其约定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只有在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后,才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