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在司法实务中,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一般为: 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债务人具有多个债权人的,其债务的清偿顺序为,如果都没有设立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同一财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受偿。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 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一般来讲,企业清算就是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因此,需要将债权债务结清的。
债务的清偿的规定是破产的债务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来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拖欠的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债务承担的效力为:在第三人按约定加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的,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了的,则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就转让给第三人。
关于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在《破产法》中是由明确的规定的:在进行破产程序的时候破产费是优先于共同债务的,如果企业能够一次性偿还破产费和共同债务,那就不存在偿还顺序,但是如果企业不足以偿还所有的债务,那么企业应该先偿还破产费用再偿还共同债务。
公司债权债务未清偿不能注销。若是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未经过依法清算的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申请注销时应当提交清算报告。
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一般是采用约定的履行债务时的方式,如还款、支付利息、用产品或劳务清偿等方式。特殊的途径是因为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而变化,旧的履约方式已不适用,所以依具体情况的不同变更方式,有协商、调解、判决等。
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有: 1.协商,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延期偿还; 2.调解,不能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 3.仲裁,双方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作出裁
债务人不清偿,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催告债务人进行清偿。 如果依旧不清偿,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债权人应该先搜集证据写好起诉书,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 当事人在法院开庭审理中辩论阶段可以围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清偿:债务人死亡的,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