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女方可以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因其他原因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与女方长期生活在一起,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女方没有其他孩子,但男方有其他孩子,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下,如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男方对夫妻关系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 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方有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八岁以上的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
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生活、双方的生活习性以及经济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或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孩子的成长环境,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1、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生活;2、双方的生活习性以及经济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或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3、孩子的成长环境,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
1、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2、2周岁以下的
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的情形: 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 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 第一,父母双方谁有更
不会,抚养权与性别没有必然关系,与小孩的年龄有关系。2岁以下小孩基于其身体特点,一般归女方抚养,只有在女方条件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时候,才由男方抚养。判决8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应征询其本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