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无论哪一种固体废物,都可成为本罪的对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弃物有以下判刑规定:构成犯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我的意思是(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触犯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1、犯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我国刑法不存在非法倒卖罪,但根据被倒卖客体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四个罪名。分别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倒卖文物罪。要确定犯罪分子会被如何判刑,首先就要确定其涉嫌的罪名。由于没有提供相应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