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的原则主要包括: 1、协议优先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保护弱势一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5、有利生产原则; 6、合法原则等。
离婚时,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应当遵循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占有企业产权并具有经营权,自己经营,离婚企业经营权分割的原则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但将企业纯利润按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对方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不参与企业纯利润按一定比例按期给付对方。对方不以
夫妻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 第三,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第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原则。
分割离婚财产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适用特定法律的,从约定。如果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果最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