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被判处有期徒刑,且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予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毒品、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剥夺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再审的减轻量刑的,已经服刑的刑期应当折抵新的刑期,折抵后法院再作出判决,按判决书确定的刑期执行。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管制不是属于有期徒刑的刑罚,而是与有期徒刑一样,都是主刑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此外,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
有期徒刑刑期过半就可以假释。条件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如果有特殊情况,
无期徒刑犯这样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无期徒刑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随时都可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对于无期徒刑限制减刑是容易的。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无期徒刑减刑符合的条件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