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下述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证据性材料。其中证据性材料需要根据当事人自己的主张进行提供。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有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仲裁申请;然后由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再在受理后开庭审理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如果开庭进行审理的,最后则进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裁决。
劳动仲裁申请条件: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诉人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
劳动仲裁管辖的形式有: 1.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2.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3.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材料的范围,需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申请劳动仲裁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 1、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会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