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的处理如下: 1、对于认为需要被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2、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等,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3、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公安机关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一般是由公民自己申请或者公安主动调查并且将案件登记起来,然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深入的调查,对于已经抓捕的嫌疑人会进行技术性的审理,对于可疑的人或者事物会进行扣留,侦查结束能够确定的就会直接送到检察院。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法律对多次盗窃是这样规定的: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侵占罪的告诉机关,一般不是公安机关而是法院。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告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进行判决。
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捕的时间一般为三到七日,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批捕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不同的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比如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其立案标准为: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
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少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其原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
逮捕之后,公安有二个月的侦查时间,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刑事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审查一个半月,期间可以退查给公安,那样公安又可以侦查一个月,之后再送检察院,检察院再审查一个半月,然
入室盗窃的,无论盗窃财产的金额是多少,都属于刑事案件,都应立案。立案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者入室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