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条款也是无效条款。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但不能随意约定。试用期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但不能随意约定。试用期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上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对方的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包括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劳动者则是对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和福利待遇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
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方式如下: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
劳动者的试用期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来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