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有以下其他规定也需要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养老金的继承方式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只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只判决丈夫承担责任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不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只会对丈夫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丈夫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由经济收入、健康状况、思想品德等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应归其母亲。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适当参考子女的意见。夫妻双方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法定的第一顺序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
妻子不愿意过夫妻生活不违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妻子必须要与丈夫过夫妻生活,其实婚姻里面,夫妻之间的生活是双方彼此恩爱、协商的事情;相反的法律条文里面有规定“丈夫不能强迫妻子过性生活”,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妻子发现性关系。在婚姻生活中,丈夫
夫妻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手续它通常需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和身份证,有的人离婚协议书只写了两份不符合要求,因为民政局还要备案一份,所以离婚协议书要准备三份,在民政局签字。还有当事人多年之后结婚证找不到了,或者在闹矛盾的时候把结婚证撕掉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区别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