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婚姻被确认无效不可以上诉。婚姻无效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我国将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主体限定在了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中,一般应根据婚姻无效的具体原因来确定: (一)因重婚而请求婚姻无效时,请求权人应为重婚关系的当事人、重婚关系当事人的合法配偶、利害关系人或检察机关等; (二)因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等
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是不可以上诉的,对于婚姻无效的判决是由法定的原因造成的;只要一旦有一方申请,那么法院在审查了之后确认确有此事的话,那么给出的结果以就要依法的履行。 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不可以上诉。宣告婚姻无效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确实不可以上诉。被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的人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无效的主体。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2、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
与该婚姻关系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本人也都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
他人也有可能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不能。 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 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无效婚姻不可以上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对于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案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对于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