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不是的。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
特点: 一是反诉案件多; 二是管辖异议多; 三是鉴定多; 四是承揽人胜诉案件多。 难点: 一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混淆; 二是管辖混乱; 三是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 四是鉴定困难。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凡属
委托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必须是有偿的合同,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直接独立订立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一
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
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反之亦然。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其区别在于: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 2.对缔约人的要求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
一、当事人条款。 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