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指战时雇用的,雇用指挥人员或者其他担负重要职责的人员的,雇用多人的,长期或者多次雇用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因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影响部队完成作战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量刑标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和部队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为逃离部队的现役军人。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雇用,指雇主有偿让被雇者为其提供劳务,这里特指雇主有偿让逃离部队的军人为其提供劳务。 情节严重,指战时雇用的,雇用指挥人员或者其他担负重要职责的人员的,雇用多人的,长期或者多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二)煽动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