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是按照不动产的纠纷来确定管辖人民法院的,也就是让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由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会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让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一般来说,是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属于不动产纠纷,所以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确定管辖。
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纳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
建设施工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建设施工合同发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管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有效,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根据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同时向两个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