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行政诉讼上诉期限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期限计算的方式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一般情形下期限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为十五日;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六个月的诉讼期,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诉讼时效只有十五日,是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起诉3个月内的计算:起诉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在修改前直接起诉的期限是3个月,修改之后,直接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不是三个月内,而是六个月内。起诉的期限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则诉讼时效是十五日,是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行政诉讼期间期间的计算方式为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方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期间的计算方式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期间规定,具体是: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行政法中,公民的救济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先进行行政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上诉期限的计算: 1、期限为十五日内。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期限为十日内。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