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没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收集工资条、单位的考勤记录表、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有上述凭证的,能表明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据;以及单位的考勤表格等。
劳动关系的确立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根本要件,只要存在用工关系即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
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办法: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来予以证明;如果公司拒不承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劳动关系。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以下方面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
未签劳动合同但如果有下列材料的,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单位的考勤表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
以下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