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二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对概念。具体来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2、被继承人的祖父母;3、被继承人的外祖父母。其中,这里提及的兄弟姐妹,可
继承法已经失效,现行有效的是民法典。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3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其中,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做出明确规定: 1、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
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按照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通过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不仅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私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女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按照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孙子的祖父母死亡,或者孙子的母亲先于孙子的外祖父母死亡,则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即孙子有权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包括通过法律行为取得、接受遗赠、继承、赠与或国家通过征收征用的方式取得所有权。继承房产属于继受取得,房产所有权转移到房产继承人。对于拥有所有权的不动产,所有权人
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地的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四慌用地主要是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地的使用,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