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子女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
继子在下列情况时没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5、以
女婿在其妻子死亡后,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并且能够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岳父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
子女在以下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篡改、伪造、隐匿、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继承人以欺诈、胁迫等不轨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子女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
遗产继承在以下情况下丧失: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五)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
孙子女继承祖父母遗产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情况: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