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环境污染的基本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要要件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
1、甲醛:强烈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 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以导致头昏、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样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的苯系物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将导致白血病。 3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由于人的活动引起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的不良变化,从而影响人类健康和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活动,影响其他生物正常的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损害。
环境污染侵权的,一般赔偿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我国《民法典》有三个条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分别为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的“产品质量缺陷惩罚性赔偿”,及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
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主要是具备40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以及最重要的一点是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城市环境污染有: 1、空气污染。包括企业废气排放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饮食业油烟排放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垃圾焚烧污染、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污染; 2、水体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
1、甲醛:强烈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 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以导致头昏、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样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的苯系物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将导致白血病。 3
城市环境所遭受的污染包括有: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等。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