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福建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等。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死亡受害人的家属进行赔偿的项目所适用的计算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其生前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全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有不同的标: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事故中赔偿的数额一般为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总和。根据《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交通事故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
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标准具体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