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 2、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追诉期为十年,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挪用资金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多次挪用资金的追诉时效从最后一次挪用资金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根据有关规定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数额巨大: 1.挪用本单位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惠民资金,如果此资金用于优抚、扶贫等用处的,应当从重处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