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身份证持有人应该好好保管本人的身份证。
对于许多违规车辆,交警会选择扣押车辆。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违章行驶的情况,如: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
换押证一般在以下条件下适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递次移送交接的。
被告被司法机关羁押后,不能出庭审理民事诉讼的,审理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
一般情况下刑事羁押审查是审查逮捕工作的延伸,在适用逮捕措施时,既要捕前审查,也要捕后审查。启动可以分为依职权启动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启动。
司法实践中只要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都会被羁押。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在我国刑法分则的罪名中,基本上每个罪都是可以被羁押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
交警并没有权利扣留我国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份证,就算是当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扣留的也是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甚至于是机动车,但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扣留公民的身份证的。除非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因不允许随意出入外地才扣留了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计算的情况: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
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证,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有以下几种情形会被吊销驾驶证: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醉酒驾驶非
吊销驾照的情形如下: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的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发生事故
下列情况下用换押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递次移送交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