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非法捕捞主要是指违反相关规定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电、毒、炸等禁捕行为,或者违反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的行为。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同时规定,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在未用于养殖用途
禁用工具指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关于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网捕鱼等等。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场所等划定的一定区域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林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时间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如果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要坐牢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供相应的保证人之后,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针对所有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