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一是合同解除是对有效合同的解除,二是合同的解除必须具有解除事由;三是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四是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一般而言,居间合同有以下几点主要法律特征: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是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2、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者是为订约进行媒介活动。 3、居间合同是诺成的、有偿
合同终止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终止是有效合同的终止; 2、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的理由; 3、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来实现,有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不一定终止,解除合同一般需要解除,解除行为有双方协商同意、享有解除权的一方的单方意思; 4、解除合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居间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中介人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居间合同的中介人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借款合同是转让标的物处分权的合同; 2、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3、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4、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5、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5点: 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4、仓储合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形式一般特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标的特定,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 3、借款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成立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并不是意思表示一致后就成立,并且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 2、赠与合同的合同主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合同; 4、赠与合同的其他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法定其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