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不当得利和善意取得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当得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财产权于第三人,如第三人在有偿取得该财产权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权。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4)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
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如下: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债权人在留置担保中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权处分动产,债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善意取得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 1、债权已清偿期; 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1.在无权处分人与受让人之间,因为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支付合理价金,双方的转让行为有效;2.在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所有权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财产,受让人在原所有权人向其请求返还时享有抗辩权。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1、出让票据的是无处分权人; 2、受让人是善意的,并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3、票据权利是独立有效的; 4、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实际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主要包括: 1、受让人主观上不知道票据系违法所得,且无重大过失; 2、受让人客观上需依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且依背书连续等文件,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等其他条件。
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有:财产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情;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般应有: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是继受取得,善意取得,虽有意思表示,但一般为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的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进而,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规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为原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