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对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一般不可以申请再审。因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如果是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不需缴纳诉讼费,但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则需要缴纳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民事诉讼进行到二审阶段的期间,诉讼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诉讼中止的,但前提是出现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法定中止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时间是: 1、一般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2、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
小额诉讼程序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符合再审的情形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作出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当中,应当从下列方面来审查原告的主体资格:原告是否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原告是否是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原告是否有诉讼能力等。
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先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是指,在某些案件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叫复议前置。复议前置的案件包括对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服或者对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经过审理,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裁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
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但是一审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二审的审限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判,同样也可以经
1、书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必须进行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1)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2)第二审人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2、审查方式。第二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