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转继承后还可以再代位继承。当转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转继承人死亡的,转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转继承人的财产。所以代位继承可以发生在转继承后。
看情况。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的,法律上的债权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所以债权的继承有以下分类: (一)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
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法律规定房产继承顺序: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
继承人能放弃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私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被继承人在立有遗嘱、遗赠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情况下,私生子才不可以继承遗产,即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那么私生子就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
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这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遗产适用法
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