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离婚判决时离婚财产并不是一定会由人民法院分配的。因为如果当事人未对财产提出相应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会处理财产相关问题,只有当事人提出相关主张的,人民法院会按照主张,进行相应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是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是不动产,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合同履行地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如果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行使了处分权,那么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即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向对方的,视为对合同内容中约定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这就是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对方会在合同中填写交易内容,仍然将签了字的空白合同交给对方,视为授权对方
夫妻离婚财产公司分红有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两大分割方式。夫妻共同持股一般以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 1、如果夫妻双方可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不可以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正职正常为副部级,省级执行局正职为副厅(局)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家级,其下设机构如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庭庭长等庭长是副部或正厅(局)级。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原则,即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以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