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国家赔偿的执行单位是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在殊情况下,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如下: 1、赔偿范围不同。国家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的范围大,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2、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不同。国家赔偿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行政赔偿
区别在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的范围大,国家赔偿包含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所以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国家是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但义务主体是赔偿义务机关,例如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机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并结合诗句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存在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国家赔偿的主体主要是涉及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这些主体侵犯了公民的权利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对赔偿义务机关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