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四个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发生代位继承
赠与协议合法有效的死后可以继承;如果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继子与亲生是否有同等继承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 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没有和亲生子一样的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和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同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等。
遗产继承开始后,作为其第一顺位继承的胎儿尚未出生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的遗产份额,一旦胎儿娩出时为活着的,其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胎的,其民事权利不存在,其他继承人可以重新要求分割遗产。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遗嘱不代位继承的说法一般是正确的,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在一定情形下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是应尽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代位继承有辈分限制。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能够代位继承的只有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长辈是不可以的。
代位继承是有辈分规定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送养的子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房产的,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此时就有继承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