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医疗技术鉴定种类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一种,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
技术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上只有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可以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査研究、收取物证、査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听取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然后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査研究、收取物证、査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听取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然后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程序为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双方当事人退场;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