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 2、法律原因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等,时效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 1、诉讼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 2、诉讼中断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诉讼中止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 3、法定诉讼中断原因发生前过去的时效期不再计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应当证明其在诉讼期间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提出相应的书面证明,证明债务人在诉讼时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时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撤诉的,视为与请求相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请破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法定情形,例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等情形,于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在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