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要进行清算。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的破产债务按下列顺序来清偿:首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偿还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支付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最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作出解散的决议,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解散后要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销时要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不是注销,清算一般在注销前进行。注销是公司宣告破产或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内部解散时,到登记机关终止公司法人资格。清算是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
公司解散后一般需要清算,但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公司解散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清算的过程是: 1、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制定清算计划,清偿各项税费; 3、清算后,制定清算报告;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解散要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申请法院清算需要的条件: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