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股东退出公司经营,俗称“退股”,但从其操作手法并非公司意义上的退股减少注册资本,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公司的股权转让最低也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作为公司的股东,不能随随便便的就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转让股权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接管公司; (二)公司资产评估、清理公司债务;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四)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五)制定清算方案; (六)办理注销登记。
是否构成重婚罪与同居的时间没有关系,只要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时间方面没限制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公司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不能只有一个人,并且成员只能是自然人。
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产生的方法如下: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清算组可以直接变卖公司财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包括处置公司的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清算组可以直接依据清算方案的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所以清算组如果需要清偿公司债务的,可以直接变卖公司财产。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公司解散必须成立清算组。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以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4、破产解散程序终结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