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在遗嘱继承中,分配遗产的原则包括: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遗嘱继承,依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
具有遗产继承权的人员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的主体有: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手续:1、带着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公证处申请;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
《继承法》现在已失效,《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所规定的内容是:在继承依法开始后,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法定继承应当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