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定金罚则就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不用,定金罚则并不以解除合同为前提。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
定金罚则指的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
1、定金罚则,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在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
1、定金罚则,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在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
1、定金罚则,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在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惩罚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虽然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时常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这时候,为了防止这种情形的出现,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增加一项定金条款。合同中的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
商标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类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优先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在后的予以驳回; 第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是
签订合同是定金。订金我国法律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属于约定俗称的产物。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