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试用期的怀孕员工,但是如果处在试用期的怀孕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对员工进行辞退的。而如果在试用期休产假的,那就会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怀孕后公司不可以辞退孕妇。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但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孕妇旷工可以辞退。相关法律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孕妇被辞退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是不可以辞退怀孕的劳动者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与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用人单位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