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结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人没有明确指明房子过户后归一方所有,就表示该房子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老人明确指定房子只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在离婚时分割该房产的。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则拆迁安置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则拆迁安置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 2、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
一般情况下,过户后是否是婚前财产,由实际情况来定。婚前财产界定方式如下: 1、在婚姻登记前,其中一方已经实际取得的财产,那就是婚前财产; 2、在登记前取得财产权的,即使该方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那也是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一方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我国传统理念及实际情况,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例”。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大部分父母会选择倾其所有来资助子女买房,或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如婚后一方父母将房子过户在自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有。在离婚的时候,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被对方分割的。
如果是在婚后过户给子女,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过户给孩子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过户的房子是否算是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婚后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子,无论过户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是婚后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子,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