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员工符合以下六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
辞退员工补偿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区别: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月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的。
员工因严重违纪被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上述辞退的行为属于过错性辞退,员工不能获得补偿;但如果是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的,则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辞退人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辞退劳动者,只是责任不一样,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违法,不看工龄看辞退原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通过欺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无法达到公司录用要求的;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3、工作严重失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的,或者在公司提出后仍拒
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不能胜任工作是因为客观上他不适合,表现为劳动者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被辞退的话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