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出现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不管是起诉,还是自诉,相关部门都不会进行登记立案:1、当事人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涉及到危害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危害国家安全的;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6、所诉事项不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为:证据不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等,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如果犯罪人有以上这几种情形,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刑事立案的条件,第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第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同时满足才会刑事立案。也就是说,生活中很多情况在老百姓的认知中觉得应该由公安立案处理的反而没有立案,有的觉得应当是正常行为的反而触犯了刑法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6种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如下: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3、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4、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拘留不予收押的四种情形有: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