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是否能过户和合同效力无关,应当区分对待,无法过户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房屋未过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有效。房屋未过户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但是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不动产转让合同予以干预,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时,有关法律指出,房屋交易行为的完成,是以买卖双方持书面购房合同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迁户口手续时一般不需要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的,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等材料。并且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迁户口不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凭借房产证即可办理户口迁移。迁移申报材料包括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
口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在没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下,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都是有效的。尽管是口头合同,只要双方意见一致,并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合同就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房屋未过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迁户口不需要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的,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等材料。并且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迁户口需要房屋买卖合同。现户籍地派出所若是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且开出户口迁移证;若是不符合迁出的规定,则给出解释;若是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最后,持有各种证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