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贷款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追偿贷款。法律规定,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可以起诉。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
贷款期间可以更换担保人。《民法典》规定,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贷款未还清,但是有足够偿还贷款能力的人可以做担保人。担保人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4、享有政治权利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做担保人,担保人应当具有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如果当事人贷款还未还清说明其没有足够的偿还贷款的能力,不能为他人提供担保,成为担保人。
贷款未还清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财产作担保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做担保人;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能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可以做担保人。
贷款未还清的说明其没有足够的偿还贷款的能力,是不可以做担保人的。 做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有: 1、与主合同无牵连;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能成为担保人的情形如下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
贷款人自杀的,担保人需要还款,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则可以先以贷款人所有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担保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需要对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贷款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主张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