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无效婚姻的溯及力是溯及既往的无效。根据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且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
婚姻无效由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宣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无事实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上没有无事实婚姻这样的词汇。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如,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四种情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将无效婚姻的情形有所变更。将其中一种情形“婚前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
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很多夫妻因为工作原因两地分居,当婚姻走向尽头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那么到底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法律条文那么晦涩难懂,让很多准备起诉的离婚者头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针对婚后财产离婚应当怎么分的规定,婚后财产离婚应当这样分: 1、首先对于动产和不动产,可以进行变卖、折价或者拍卖折现等的方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
一次性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是双方有同意离婚的明确表示,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 二、是家产分割达成一致,就是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分给谁多少,分给谁什么,双方都同意; 三、是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就是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对方拿不拿抚养费,拿多少达成一致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即无效婚姻在解除前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被解除婚姻效力后,就视为自始无效。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婚姻有: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