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并签订了担保合同,而该合同中约定了抵押质押担保期间,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法律并不支持。因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同
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反担保是债务人为自己债务的实现提供的一种保证方式。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分别是: (1)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那么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2)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
担保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担保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按民法典规定守约方能够要求赔偿事实上损失。事实上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包括因另一方违约做法导致的财产减少,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到的利益。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未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担保法、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抵押质押担保期间的行为,属于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该行为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担保合同中有关抵押质押担保期间的条文也是无效的。虽然合同体现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时就是计算反担保人担保期间的起始日。如果反担保协议约定了担保期间,就从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所约定的期间。 如果没有约定反担保的担保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应分别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