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构成要素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的触及的犯罪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
1、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2、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故意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3、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非法持有伪造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
发票造假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注意的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或
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情况下仍持有,且涉嫌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巨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针对单位犯本罪的,除了对单位判处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因为我国《刑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追诉时效是由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如